昨天晚上,我用最後的一點茶樹潔面露洗臉,那種味道不是特別濃郁,像是茶樹殘存了一點生命,顯得有點感傷。
泡沫依附著我的臉,柔軟地淡淡地,讓我想起了她。
一個成天像是念咒語一般地說她只要活到40歲就好的女生(是不是40歲呢?這數字又好像大得不像是我之前記得的了阿)。
我一面用清水將臉上的泡沫洗淨,一面想著「我絕對不會把她忘記」。
為什麼是現在呢?
我想那是因為她曾經借了我她的 L'OCCITANE 薰衣草潔面露。
當時我想,她是個多大方的女孩阿,小小一瓶要價大概將近八百的 L'OCCITANE ,她就這樣看著電視隨口答應借給了我。
我其實不特別喜歡 L'OCCITANE ,卻還是興奮地拿了她的潔面露到浴室裡洗了臉。
「可是我覺得味道很奇怪,有點像食物耶」最後我好像對她這樣說。
反正她也是個直率得要命的女孩,或是「小」女孩,因為當時她還是剛上大學的18歲新鮮人。
雙子座。
她滿口說著她要怎樣她不要怎樣,善變得要死,但我卻替她的坦率感到可愛。
比如說她最後一頓晚餐居然要去淳樸的學田小鎮找牛排!
當天下著雨,我們半哄半騙地瞞著小朋友說今天不能陪你們回家了,「因為老師要整理行李」。
(天阿我最討厭說謊的感覺)
然後我們在飄著細雨的小鎮路上等了好久,據說有賣牛排的咖啡廳就是沒有打算開門營業的感覺。
前一分鐘她要我們繼續等,說【既然都來了,那就等下去阿】。
下一分鐘她說她不等了,說隔壁也有牛肉麵,不想吃牛排了。
當場我被氣死。
但就是無法討厭她這樣的女孩,我不知道為什麼;
有一次我走在誠品的走廊上,看著堆疊的書本,然後想起她居然在她紫色的包包裡放了一本很玄妙的書。
現在我已經忘記書名了,反正跟老子還是卜卦之類有關。
而我居然在認識彼此的第一個夜晚,不小心把整杯沒喝完的紅茶打翻在她的包包裡。
當晚她進房間以後突然間大叫,我們以為她發生了什麼事,「誰把紅茶倒在我的包包裡!」(現在印象裡好像她反正很愛大叫)。
我一聽,換我大叫:「對不起!那是我的紅茶!」
整個房間瀰漫著紅茶的香味,我一面愧疚著自己怎麼如此粗心,且貪圖紅茶的可口,將它吊掛在機車的掛鉤上,她包包的上方,打算中途可以暢快一下。
但這下可好了,途中我一口都沒喝,現在也都不用喝了。
她沒有生氣。
只是匆忙地把包包裡所有物品拿出來,她的IPOD,她的筆記本,她的玄妙的書...。
「對不起!我把書賠給你!」
「沒關係,我只是怕我的IPOD會浸水」她真的沒有責怪我的意思;
總是走到了一個地方,然後漸漸地明白,
以為自己握不住的人事物,它總會留下些痕跡。
就像你握不住沙礫,但至少手中殘留的粗粗的感覺還是在手裡。
我曾經以為人生是一種自然而然的淘汰,有些人會永遠留在你的宇宙裡,有些人就是會離開。
然而現在我終於有些明白,生命不可能完全地像列車行駛在軌道一般,只有出站與進站。
自以為淘汰的,放棄的,遺失的...,還是會以各種型式,各種情緒,回到自己的生命裡。
夜晚,我想起張惠菁在>裡寫下的一段文字:
「有些人,我以為我放棄了。刪掉他們的email,刪掉存在手機裡的電話號碼,在他們說些不中聽的話時轉開頭去,連爭辯都不想。其實你永遠都不可能『放棄』一個人。…這些不是我能『放棄』的事。…我只是放棄去了解他們了,放棄讓自己成為一個能看懂他們的人──所以,被放棄的不是他們,是自己」。
我慶幸自己還是自己,還有很多時間,很多沒有決裂的機會,可以重新把許多逐漸消失的記憶拾起,包括出現在記憶裡的所有人與場景。
- Aug 22 Sat 2009 14:25
拾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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